海交运安〔2019〕07号---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文件

海交运安〔2019〕07号

 

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1.由学院党政领导、实验中心安全负责人和院办公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组成安全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定时对实验室进行卫生安全隐患大检查,就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检查档案,指导和落实全院实验室卫生安全工作。

2.每间实验室值日生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的关闭情况,重点关注电气设备、线路、开关、插座等是否安全,长时间不用的是否已断电(拔出插头),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3.实验中心安全小组定期检查防火、防漏电、防盗窃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盗设备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4.节假日前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小组要对实验室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假期中无人工作学习的实验室应进行封门处理。假期安全管理小组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值班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情况。

5.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6.实验室的贵重物资器材、大精仪器设备等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存放,并按有关规定领取、使用。

7.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