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交运安〔2019〕05号---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文件

海交运安〔2019〕05号

 

2019年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师生和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维持正常教学秩序,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建立良好的应变措施,做好安全事故预防、补救和善后等工作。特制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突发电器、电路火灾时,现场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第一时间拨打相关职能部门电话迅速报告事故;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原因;明确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2.发生触电事故时第一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及拨打相关职能部门电话和急救电话“120”。

3.实验室机械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安全切断电源,使伤员不再受到机械再次伤害,保护伤员生命,根据事故与危险情况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和拨打急救电话“120”。

4.室外实验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联系现场老师,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

5.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6.突发性不可抗自然灾害事故(雷电、水灾、地震等)发生后,在相关教师指挥下,组织疏散、抢救现场人员或抢险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好善后工作。

7.对打架斗殴,行凶伤人等暴力伤害事故,现场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劝阻制止,同时及时报警请求救援。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做好善后工作。

8.突发事故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9.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急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学院院办:38282300/2308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实验室管理科:38284305/4306           设备管理科:38284307/4309

校消防科:38283119                     校保卫处:38283110

校医院值班:38283120                   网络故障报修:38284499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2019年7月18日